天宫院街道关于废弃电动三四轮车辆的公告

来源:天宫院街道  日期:2023-11-30 17:05 打印 【字体:

  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经查,位于大兴区天宫院街道辖区内停放的废弃电动三轮车辆,涉嫌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对该车辆自行清理和处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请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清理。

  行政机关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10- 61250524

附件1:照片.zip

附件2:废弃电动三、四轮车辆详细信息、停放位置清单.zip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