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镇领导担任镇级河长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臧村镇  日期:2023-12-19 16:18 打印 【字体:

  各村、各成员单位:

  根据北京市大兴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调整镇(街道)级河长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镇领导承担河长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镇级流域河长: 张华义 党委书记

  杨 志 党委副书记

  镇长

  镇级分级分段河长(责任河湖):

  经四路排沟、经五路排沟: 刘迎涛 党委委员

  武装部长

  芦求路排沟、边界沟: 赵建全 党委委员

  副镇长

  纬五路排沟、皮各二路排沟: 马国征 党委委员

  宣传部长

  永兴河(北臧村段)、魏永路排沟: 唐 硕 党委委员

  组织部长

  统战部长

  工会主席

  纬三路排沟、经八路排沟: 毛耀东 副镇长

  经六路排沟、经七路排沟: 刘 猛 副镇长

  兴良路排沟、纬二路排沟: 李红叶 副镇长

  永定河、永定河灌渠(北臧村段): 董 伟 副镇长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美艳同志,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义朋同志负责统筹人大、纪委对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李根同志负责镇级流域河长履行治水职责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

  特此通知。

  大兴区北臧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联系人:陈世恒;联系电话:010-6027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