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公开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3-12-25 17:27 打印 【字体:

  2023年2月23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大兴区反馈督察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督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兴区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上报了《大兴区贯彻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印发,督察整改进展取得阶段性成效。现按照要求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开。

  本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切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督察整改有序推进,立行立改和应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的任务9项均已完成;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的13项均达到序时进度;应于2024年底前、2025年底前完成的共4项均达到序时进度。督察期间交办的85件信访案件,已办结81件,阶段办结4件。

  环境质量稳步改善,1-11月,大兴区PM2.5累计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达标天数230天,优良天数比例69.1%;7个国家和市级考核断面1-10月平均水质均达标,重点建设用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保持100%。

  自反馈督察意见以来,本区重点开展四方面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督察整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2023年大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月度计划安排,邀请专家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中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与双碳目标主题作专题辅导,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和素质能力。印发实施《大兴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编制《大兴区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2023年任务措施清单》,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区级绩效考核,提升考核权重,积极发挥“检察+”协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手段,督促各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

  二是推动“双碳”工作,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成立区级双碳领导小组,统筹各部门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强化试点带动,打造大兴八小率先成立北京市首所碳中和示范校,并成立大兴区碳中和学校联盟。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双碳工作奠定基础。在全区持续推广“绿色信用企业”(二期)项目,实现154家企业纳入星级管理,15家企业获评绿色信用五星企业,企业守绿创绿自觉进一步激发,在服务区域经济绿色发展上取得突出成果。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并印发《大兴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统筹工作方案》,建立裸地巡查、建账、治理、销账长效管控措施,形成裸地闭环治理工作机制。实施VOCs专项治理,引导企业提标改造,推动涉VOCs排放企业开展“一厂一策”治理。1-10月,大兴区7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持续推进新城地区雨污分流改造,在道路工程建设中统筹实施,减少合流制溢流污染。解决315个村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收集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1.3%。编制《北京市大兴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指南》以及北京市大兴区土壤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强化土壤源头防控,督促指导14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99家加油站和储油库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完成埋地储罐备案83个、自行监测方案报告12个、11个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科学运用固废管理系统,通过数据比对,精准确定专项检查重点企业名单。强化行业部门、镇街联动机制,加大对固废领域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累计检查涉固废类企业1744家次,立案处罚涉固废类违法行为1起。

  四是聚焦群众关心关注,推动重点问题解决。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抓手,着力打造“生态兴 兴大兴”品牌,强化特色引领,放大品牌影响,创新“5+3”强化宣传模式,举办群众性主题活动50余场次,累计受众6万余人次。印发《大兴区2023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针对违法高发路段和舆情反映,精准设岗检查,分时段增加值守力量、加密巡逻频次,持续强化联勤联动协调机制,积极推进噪声污染扰民治理工作。

  下一步,大兴区将继续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以严实举措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更加高效推动任务整改,针对2023年整改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计划办结时限,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围绕2024年、2025年整改任务,坚持时间倒推、工期倒排,对照整改清单逐条逐项加快组织实施,推动督察整改取得实效。二是更实举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化大气精细化治理,巩固空气质量成效。强化系统治理,综合采取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截污减污、入河排污口整治、执法监管、生态修复等措施,推动巩固提升水体水质。继续强化土壤源头防控,严格规范全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三是更深层次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开展大兴区碳排放模型估算与预测研究,形成大兴区低碳发展思路框架,提出实施路径政策建议。积极探索推进各行业、各领域高标准碳中和试点项目,用好各项市级政策,形成具有示范性、可复制、可借鉴的“大兴模式”。

  附件: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第二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