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延长2024年《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申报时限的通知

来源:区经信局  日期:2024-03-21 09:44 打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临空区、生物医药基地、大兴经开区,相关单位:

  我局于2024年3月1日发布了《关于申报<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的通知》,通过调研,部分企业因时间原因未进行申报,为更好服务企业,经研究,决定延长2024年《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申报时限,项目申报截至2024年4月12日。除申报时间延长外,其余申报事项及要求不变,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项目的通知》(京兴经信文〔2024〕10号)及时申报。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1日

  (联系人:路森;联系电话:010-892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