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企业公示

来源: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  日期:2024-05-21 16:05 打印 【字体:

  根据《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和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审核,并由2024年5月17日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决定,同意“北京药兴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跨境电商销售医药产品试点企业开展跨境电商进口医药产品业务。

  试点企业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跨境医药产品的质量管理,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特此公示。

  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