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公告

来源:区委政法委  日期:2024-05-23 09:34 打印 【字体: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时间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学历大专及以上;

  3、报名法学会岗位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特殊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

  5、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

  6、普通话标准、有亲和力;

  7、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8、具有北京市大兴区常住户口;

  9、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告,了解报名相关流程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扫描件至邮箱zfwzzb@bjdx.gov.cn

  (1)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含集体户口)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有内容的还需提供变更页);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无犯罪记录证明(关注微信小程序“北京警务”可线上办理)。

  三、招聘人数

  行政技能辅助岗4名。

  四、薪酬待遇

  参照大兴区临时性辅助用工标准执行(税前约4600元/月)。

  五、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采用集中考试的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

  笔试由招考单位统一集中组织,面试安排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按照参加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阶段人选。

  2、拟录人选由招考单位进行体检。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按照笔、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顺延至下一名考生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

  八、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査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有效,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附件1:招录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报名表.doc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咨询电话:010-89292601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