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2023年度及2022年度“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名单的公示

来源:区经信局  日期:2024-06-28 17:05 打印 【字体:

  根据《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京兴政发〔2022〕6号)有关规定,现将《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2023年度及2022年度“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4日),对所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形式反映情况,所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1.2023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拟支持企业名单

  2.2022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企业名单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路森;联系电话:89292021;邮箱:jxjxmk@bjdx.gov.cn)

1.2023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拟支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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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度《大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版)》“支持车辆高效运营”拟支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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