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报名的通知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4-09-27 16:51 打印 【字体:

  各培训机构: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4〕317号)的要求,大兴区将组织负责管辖范围内各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证书延续初审和继续教育工作。有意参与“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请关注以下信息:

  一、培训机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三)具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独立法人资格;

  (四)培训老师需参加北京市建筑业职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继续教育师资培训班的通知》要求的培训;

  (五)自有或租赁大兴区行政区域内的培训场地;

  (六)培训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4〕317号)的要求。

  二、报名材料

  (一)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相关培训资质;

  3.培训教师信息;

  4.大兴区行政区域内培训地点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地点、教室容量、监控措施、场地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等内容;

  5.培训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大纲、培训PPT等;

  6.培训场地、人员安全交底承诺书;

  7.培训质量保证承诺书。

  (二)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

  (三)报名资料递交地点:

  地 点: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29号建设大厦415房间。

  联系电话:010-69206424(吴老师)

  三、结果公布

  合格的培训机构将在“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续工作的通知”中公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