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文书送达公告(京兴劳人仲字[2024]第4278号)

来源:区人保局  日期:2024-09-30 10:34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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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庚泉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京兴劳人仲字[2024]第4278号裁决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人:周洋;联系电话:010-89293465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90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