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采育镇废弃电动三四轮车清理整治前公告

来源:采育镇  日期:2024-10-17 15:35 打印 【字体:

  采育镇废弃电动三四轮车车辆所有人、管理人:

  经查,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辖区内停放的废弃电动三四轮车辆,涉嫌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对该车辆自行清理和处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请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清理。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育政街9号

  联系电话:010-80272275

  附件:采育镇废弃电动三四轮车车辆信息清单.doc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