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关于财物招领的公告

来源:区公安分局  日期:2024-12-13 15:55 打印 【字体: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汽车,车辆详细特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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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上述财物权利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持有效证明材料与民警联系办理认领事宜。

  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者销毁。

  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5年12月13日止

  联系人:王警官,010-61212217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路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