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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汽车,车辆详细特征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上述财物权利所有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持有效证明材料与民警联系办理认领事宜。
逾期仍无人认领的,将依据相关规定按无主财物进行处理,依法上缴国库或者销毁。
公告期限:2024年12月13日起至2025年12月13日止
联系人:王警官,010-61212217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路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