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来源:区财政局  日期:2025-02-19 09:55 打印 【字体:

  区级各单位、会计人员:

  为提升会计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财政部建设了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现将《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4〕35号)转发你们,并将全国统一平台的使用用户、使用功能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全国统一平台使用用户

  全国统一平台于2025年1月1日正式运行,本平台主要服务的用户群体为会计人员,具体包括三类:

  1.正在从事会计工作(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核算;收入、费用的核算;财务成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的人员等)或曾经具有会计工作经历的人员;

  2.不从事具体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报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

  二、全国统一平台使用功能

  全国统一平台主要用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优秀考生管理、会计职称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人员奖惩登记管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管理、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法规制度培训、会计管理工作动态、会计管理队伍建设等12个业务。

  三、注意事项

  1.全国统一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具体业务操作流程详见全国统一平台首页-操作说明。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需进入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http://fwxt.czj.beijing.gov.cn/kjcyrygl)后点击“继续教育”模块进行。

  3.已在北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仍需在全国统一平台重新进行信息采集及补充完善资料,采集工作全年均可进行。

  4.操作中如有问题,可联系大兴区财政局010-81296585,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4000301185。

附件1:财政部关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pdf

附件2:信息采集-会计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