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关于镇级“河长”人员调整的通知

来源:采育镇  日期:2025-04-21 14:58 打印 【字体:

京兴采政发〔2025〕2号

  采育镇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村:

  按照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经采育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鉴于本镇部分河长因工作调动等原因,现决定对本镇部分镇级河长进行相应调整。党委副书记、镇长李旭为镇级分级分段河长(责任河湖),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姜山为官沟(采育段)、大水缸北沟、大闸西沟镇级河长。

  特此通知。

  附件:采育镇镇级河长名单(2025).docx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