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关于撤销《限期主张权利公告》决定的公告

来源:天宫院街道  日期:2025-05-06 15:24 打印 【字体:

  2025年3月31日,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对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天河北路11号北京宏大伟业物流有限公司院内15处建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作出限期主张权利公告(京大天宫院街道公告字﹝2025﹞000001号)。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4月22日对上述建筑物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勘验,经本行政机关研究决定撤销《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关于限期主张权利公告》(京大天宫院街道公告字﹝2025﹞000001号)。

  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