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文书送达公告

来源:区水务局  日期:2025-05-12 16:05 打印 【字体:

  北京弘盛基业养殖有限公司:

  你公司作为建设主体的北京弘盛益生菌生猪养殖产业基地项目于2021年10月27日在我单位取得水影响评价批复(兴水评审[2021]50号),按照相关规定该项目应于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经初步核算应缴纳补偿费为150220元(注:以实际征占用地面积为准核算补偿费)。我单位于2024年7月14日对该项目进行跟踪检查时发现,项目已于2021年5月开工,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我单位检查人员现场告知项目负责人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多次催缴仍未缴纳。我单位于2025年4月24日项目现场(同公司注册地)显著位置张贴了《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关于催办水土保持有关工作的函》,同时通过中国邮政快递方式邮寄,2025年4月25日快递显示被代收,由于无法直接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公告三十个自然日视为送达),限你公司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逾期未缴纳则视为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我单位将移送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有关规定处置。如有异议,可于本公告文书送达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向我单位提交意见。逾期未提交,视为无意见,本公告文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联系人:刘苹;联系电话:010-81298126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楼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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