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规范站点命名管理,依据《北京市地名法》《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GB/T 22484-2016)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道路、地标及历史地名变化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交站点更名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
二、命名规范要求
(一)命名原则
1.精准唯一:确保站名指向明确,避免重复或歧义。
2.稳定延续:优先使用道路、历史地名等长期稳定标识。
3.便民导向:名称简洁易记,便于快速识别方位。
(二)命名规则
1.以周边标志性建筑、公共设施或道路名称为基础命名。
2.避免使用商业机构名称或易变更的临时性名称。
3.命名实体与站点直线距离一般小于半个站距(约400米)。
三、参与方式
(一)线上问卷
市民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意见建议。
(二)电话反馈
工作日9:00-12:00,13:00-18:00可拨打大兴区交通局客管科专线:010-69252147。8:00-20:00 (含节假日)可拨打大兴区交通局投诉办专线:010-69242359。
(三)电子邮箱及书面信函
发送电子邮件至专用联络邮箱:294178131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站点更名建议”),或邮寄信件(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林校路9号;邮编:102600;收件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科)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建议。
四、意见采纳说明
我们将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充分考虑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相关规定,逐步对大兴区境内现有公交站点名称进行更名调整。大兴区交通局诚邀您共同参与城市共建,期待您的宝贵建议!
北京市大兴区交通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