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大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防汛工作及时奖励表彰人员的公示

来源:区应急局  日期:2025-06-06 15:43 打印 【字体:

  2024年汛期,我区未发生险情灾情、重大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社会运行平稳有序。经区人力社保局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区应急委对参与2024年全区防汛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及时奖励。经过各成员单位推荐、审核和公示,应急办复审并报区应急委进行审定,决定表彰人员如下:郝汉1人记功,赵晨、王兵、范晓旭、宋新雷、李维、高美荣、李曦7人嘉奖。公示期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3日。在此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61298722。

  北京市大兴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