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兴区民政局共收到福利彩票公益金826.31万元。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大兴区民政局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24.25万元
(一)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
1.儿童福利类
(1)大兴区民政局“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为确保孤儿完成学业,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京民儿福发〔2019〕187号)要求,对纳入我区困境儿童生活费保障范围的孤儿中年满18岁后在中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等高等院校就读的中专(包括中技或职高等)、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主要用于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支出。按季度发放。
项目周期:2024年度
资金额度:24.25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邵楠 69254653
项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孤儿助学项目已完成,民政部补助地方彩票公益金截至2024年底共计支出22.75万元,剩余1.5万元于2025年初支出,目前 24.25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有效保障孤儿就学的合法权益,使其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具体情况为:2023-2024学年2、3、4季度和2024-2025学年1季度我区共27名孤儿符合条件,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
绩效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全年共为27名孤儿发放救助金22.75万元;全年接受教育资助孤儿与政策的符合度及覆盖率均达到100%;按照《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京民儿福发〔2019〕187号)要求,孤儿助学金为按季度发放。故2024年9月底前完成2023-2024学年第2、3、4季度助学金的发放,2024-2025学年第一季度助学金在2024年年底前发放完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使用正常推进,无滞后;该项目的实施有效资助孤儿完成学业,保障了孤儿受教育权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孤儿的关爱;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100%。
二、北京市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802.06万元
(一)扶老
1.大兴区民政局老年人养老服务津贴补贴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依据《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19〕160号),按期为户籍老年人发放困难老年人、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发放补贴津贴工作。
项目周期:2025年度
资金额度:690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张影 69295278
项目执行情况:该笔资金于2024年底下达至我单位,2024年未支出,用于2025年老年人补贴津贴的发放,已完成全部支出。
绩效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该笔资金已于2025年2月完成支出,保障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人数9226人次;高龄老年人津贴人数11869人次。依据《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中补贴标准发放补贴,已申请且符合条件对象津贴补贴发放率达到100%。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得到保障,老年人生活照料困难有效缓解,享受补贴津贴待遇的老年人满意度达到100%。
2.大兴区社会福利院食堂改造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为保障供养对象提供安全食品和优质的服务,福利院对食堂上下水和电路改造、屋面防水等方面进行改造,营造安全卫生的食品加工环境,保障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
项目周期:2025年度
资金额度:108.91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李贵清 87962430
项目执行情况: 该笔资金于2024年底下达至大兴区社会福利院,2024年未支出,相关工作按计划推进,2025年有序完成上会、比选、施工改造和资金支出工作。
绩效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为跨年度项目,按计划正常推进中,预计2025年11月前完成全部改造,预计改造面积325.88平方米,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按照结算审计完成款项支出,食堂改造需求保障率达到100%,食堂就餐人员满意度达到100%。
(二)济困
1.大兴区民政局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救助的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中,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救助。(考取师范、农林专业免交学费和享受专业奖学金的学生,不享受此项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每人4500元,学费低于救助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金额救助。
项目周期:每年12月底前
资金额度:3.15万元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邵楠 69254653
项目执行情况: 已完成2024年高等教育新生入学资金发放工作。
绩效目标及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对7名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新生,按照4500元标准进行救助,救助率100%,救助金发放准确率100%。有效减轻了困难家庭中接受高等教育子女的就学负担,缓解其支付学费的实际困难,受助对象满意度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