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按照北京市部署,经大兴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自2023年8月起陆续组织开展了房地一体的宅基地地籍调查工作。现地籍调查工作基本结束,就开展确权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
二、工作流程:
完成材料提交和四邻指界签字,且地籍调查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宅基地,由户主(户代表)按照村委会通知,到村委会提出书面登记申请,经村、镇审核通过后由镇政府分批报送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按规定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
三、政策规定:
利用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依法建造房屋的,可按规定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政策依据主要包括:《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规自发〔2024〕243号)(已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开)、《北京市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兴宅确办发〔2024〕7号)(已在大兴信息网网站公开)。政策咨询电话:81213008。
四、工作地点及联系方式:
工 作 地 点:各镇各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各村村委会负责人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