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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烟草专卖许可证持证人停止经营6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停业手续或恢复经营。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收回许可证。
联系人: 陈玉梅 联系电话: 010-81296062
联系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烟草专卖局窗口
北京市大兴区烟草专卖局(印章)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