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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规定,2025年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50家区级社会组织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等内容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经评估委员会审核,确定了50家区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现予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4日。
参评社会组织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提出复核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双观巷2号 大兴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115室
联系人:冯芸 孙文娟
联系电话:010-69297470
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