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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市政府批准,2025年7月13日至22日,北京市统计局第7统计督察组对大兴区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9月29日,督察组向大兴区委、区政府正式反馈了《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反馈大兴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督察意见的函》(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进度安排,扎实推进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截至目前,北京市统计督察反馈的4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督察整改工作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北京市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深刻认识督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将督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统计督察整改作出指示批示,提出具体要求。成立大兴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统一组织领导整改工作。
2.压实整改责任。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印发《大兴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全程抓的工作格局,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3.紧盯整改落实。区整改专班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挂图作战、压茬推进,持续加强对各单位的督促指导。要求各单位分阶段报送整改进度,及时向督察组报送全区进展情况。召开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以细致、严实的举措督促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
1.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大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开展再学习、再贯彻。
2.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推动全区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今年以来,各专业共计对656家企业和113个固定资产投资及房地产项目开展数据核查。深入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全年共对312家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3.深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统计监督纳入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持续深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强化日常统计服务。立足大兴区产业发展布局,围绕数字经济、生命健康、临空产业等领域开展分析研究,完成多篇高质量课题。持续加强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共用,高效统筹相关资源力量开展统计监测分析。优化相关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布局。
(二)依法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1.不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常态化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将中央统计改革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常规课程。通过统计法治培训会、部门业务培训会等方式持续开展法治培训。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台账,规范统计调查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工作流程。
2.夯实部门统计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北京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组织召开大兴区部门统计业务培训会,结合区情实际开展专题培训和解读。进一步健全部门统计工作机制,明确统计工作职责,梳理部门统计工作事项,细化统计工作方案或办法。严格执行《大兴区部门数据共享制度》,促进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
3.着力筑牢统计基层基础。结合基层培训需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召开统计基层基础培训暨工作交流会,对《北京市街道、乡镇统计工作规范》、数据发布、数据质量管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深化联系镇街机制,建立区统计局与统计所的科所问题联系台账,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统筹指导。优化对镇街统计工作区级绩效考评任务设置,加强结果运用。严格执行镇街统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
(三)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1.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工作要求。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报告。区属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机制,并将其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组织开展清理纠治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明确清理内容、清理范围,以清理促学习、夯责任。
2.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法治宣传。通过微信、微博、电子屏幕、横幅、文化墙等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区范围内持续营造知晓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3.持续深化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将防治统计造假工作纳入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体系。坚持落实区委巡察巡前通报配合机制,将统计工作纳入区委第九轮巡察监督内容。区统计局分别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建立健全专题会商制度或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持续强化统计监督成果运用,及时共享统计执法结果、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报告、“七有”“五性”监测评价报告等。
(四)加强数据质量管控
1.强化数据质量全过程管理。修订《北京市大兴区统计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重点部门、各镇街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统计数据质量管控、追溯和问责领域的制度方法。持续通过执法检查和各专业数据核查,逐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并以统计业务工作和数据质量控制检查评估表为核心抓手,定期开展数据质量自查自纠。此外,在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和其他专项调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服务第三方机构的全过程监管。
2.规范统计数据发布管理。依据大兴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兴调查队进度统计数据发布计划发布安排,严格按照计划推进数据共享与公开发布工作。针对数据发布开展专题培训、解读,明确规范部门统计资料发布的相关要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进一步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培训、学习,推进学习纵深到底。
三、巩固整改成效,推动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大兴区委、区政府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夯实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1.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区各部门、各镇街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深入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要求,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
2.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注重“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持续巩固深化督察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坚持工作力度不降低,确保问题不反弹。将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充分结合,经常性检视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把完善统计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贯穿工作全过程。
3.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统计工作机制方法,深化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合作,紧紧围绕“6+5+3”产业发展布局,聚焦生物医药、临空经济、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强对重点企业、关键行业的跟踪监测和分析预警,以高质量统计服务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