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年度北京市大兴区印章刻制工作的公告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04-13 10:04 打印 【字体:

  为了进一步优化大兴区营商环境,做好2026-2027年度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印章刻制工作,现将申请承接印章刻制业务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商事税务分中心,服务内容是为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刻制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专用章(四枚)。

  二、申请承办印章刻制的机构应具备完善的公章刻制与配送服务能力、能够提供优质服务、已在公安机关许可或备案的经营主体。

  三、申请承接工作的机构应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经营主体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申报。

  五、符合条件的机构将签订《新设市场主体印章刻制服务协议》,承办机构须严格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六、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12个月,具体以印章刻制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请申请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持授权文件的代表)准备以下材料:

  1.承诺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特种行业许可证/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26-2027年大兴区印章刻制服务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附件一)

  七、注意事项:

  1.拟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机构(无论是否原有合作)应于2026年4月17日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原合作机构未按期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或提交材料后未及时签订协议的,自原约定服务期截止日起终止合作,不再推送新设市场主体印章刻制相关信息,已推送但未完成刻制的订单,仍由原合作机构按约履行完毕。

  3.提交地点:商事税务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1层)56号窗口。

  八、公告日期: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

  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26年4月17日17:30(北京时间)前。

  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30

  符合条件的承接机构,应签订印章刻制协议,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

  联系人:刘弋辉;电话:010-81299650

附件1:2026-2027年大兴区印章刻制服务登记表.xls

附件2:承诺书.docx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