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绿甜农副产品产销协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区民政局  日期:2026-06-18 15:09 打印 【字体: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绿甜农副产品产销协会:

  2026年4月1日,我局检查发现,你单位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接受2006年度至2024年度检查的行为。4月1日,我局依法立案调查。经系统查询,查明你单位未依法按时报送2006年度至2024年度工作报告,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情节较重,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并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08004A030)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并收缴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双观巷甲2号

  邮编:102600

  联系人:冯芸 刘润宇

  联系电话:010-69297470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doc

  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