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研究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区民政局  日期:2026-06-18 15:21 打印 【字体:

  北京市大兴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2026年5月12日,我局检查发现,你单位涉嫌存在未按规定接受2006年度至2024年度检查的行为。5月12日,我局依法立案调查。经系统查询、现场检查,现查明2006年度至2024年度北京市大兴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未按时接受年检,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情节较重,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并参照《北京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08004A030)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撤销登记,并收缴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双观巷甲2号

  邮编:102600

  联系人:冯芸 刘润宇

  联系电话:010-69297470

  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