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庞各庄镇  日期:2026-06-26 17:50 打印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委托北京众诚恒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14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14人

  二、工作期限及工资待遇

  1.工作期限:工作期限为1年(以实际普查工作结束为准),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一个月)。

  2.工资待遇:参照庞各庄镇四农普工资待遇执行。

  3.拟聘用人员工作岗位须服从组织分配。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户口不限;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40周岁(1986年6月以后出生)及以下;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财务、统计、会计、农业、计算机类专业及具有统计工作或普查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或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8.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大兴区庞各庄镇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1室。

  (三)报名时所需材料

  1.填写完并打印好的《庞各庄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

  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

  2.本人签字的《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附件2);

  3.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具备相应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7.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写清姓名;

  8.提供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出生日期至报名当日)。

  五、笔试及面试

  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及形式视岗位报考人数而定,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小于等于3:1的,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大于3:1的,组织进行笔试。参加面试人数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具体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如无笔试视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资格联审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核通过的,招聘单位将通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信息不真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7.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八、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公众监督举报。

 附件1:庞各庄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docx

  联系人:王京、鲍佳惟 联系电话:010-89288616(劳务派遣公司)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