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动自行车公示

来源:区城管委  日期:2026-08-04 14:08 打印 【字体:

  经查,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大兴国际机场远端停车场内停放的废弃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涉嫌违反《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请您对该车辆自行清理和处置,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秩序。

  请该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购买车辆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自行或委托他人向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主张权利且不自行清理车辆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清理。

  行政机关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临空经济创业发展中心D106室大兴城管执法局大兴机场执法队

  联系电话:010-89270520

  附件:废弃电动车自行车车辆详细信息.xls

  大兴区城管执法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