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行政执法证件作废公告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6-11-06 15:27 打印 【字体:大中小】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马一超,执法证件不慎遗失,执法证号为01001116066,现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