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事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04-13 00:00 打印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兴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于2018年组织开展大兴区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工商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作为主办单位,联合成立活动组委会,并邀请各界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自2018年4月15日起,在大兴报、大兴信息网、爱我大兴社区网、文明大兴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消息,启动大兴区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奖项设立:大兴区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共设“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评选2名,共评选10名。同时,设大兴区第三届道德模范提名奖20名。

  评选标准:大兴区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走在前列;具有“崇德向善,奋发向上”精神,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积极参加大兴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特别是在疏解整治促提升、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各类道德模范标准分别是: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同正在进行的侵犯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正在进行的危害国家安全、妨害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抢险救灾中,不顾个人安危,抢救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其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免受正在遭受的侵害,不顾个人安危,挺身救助。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凡符合大兴区第三届道德模范标准,在北京市工作、学习、生活且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被推荐为大兴区第三届道德模范人选。

  推荐形式 :大兴区第三届道德模范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基层群众以及社会组织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镇、街道推荐候选人。报送时间截止到2018年5月15日下午5:00。

  大兴区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