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国防知识产权局专门受理国防专利申请。
一、专利申请的类型:
1、发明专利申请: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专利申请需提交的文件
1、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
必要时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提交说明书附图)。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写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三、专利申请提交形式
1、电子文件形式申请:先办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在通过专利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书面形式申请: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专利局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处),也可以当面交到设在地方的专利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http://www.sipo.gov.cn/zldbc/?。
四、专利申请审批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受理、初审、公布、实审、授权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程序:受理、初审、授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程序:受理、初审、授权
专利申请、审查流程图如下:
五、专利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1、国家知识产权局:总 机:010-62083114
客户服务中心:010-62085588/5599、010-62356655
专利复审受理咨询:010-62801799
PCT申请国际阶段咨询:010-6208847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咨询:010-62088216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咨询:010-62084282
电子申请咨询:010-62356655
代办处服务监督:010-62088375
专利事务服务咨询电话:010-62086383
专利事务服务咨询电子邮箱:cpquery@sipo.gov.cn
专利文献咨询:010-62083246/323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邮政编码:100088
2、北京代办处:
电 话:010-82612006 传 真:010-82612209
网 址:http//daibanchu.bjipo.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三层 邮政编码:1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