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兴区2019年住建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方案的通知(失效)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8-12-26 00:00 打印 【字体: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现将《大兴区2019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 大兴区2019年住建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19日

  大兴区2019年住建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方案

  为深入贯彻执行大兴区人民政府2018年11月16日第2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内容(以下简称"新规定"),做好全区2019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住建系统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在我区新规定公布实施第一年,要将烟花爆竹宣传工作融入到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始终,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树立"全民共治、治安共享"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有力推动落实禁放区域内禁放等工作措施,努力促进实现"禁放区禁住,可燃放区安全,社会面平稳"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区住建委成立2019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芦亚静 区住建委主任

  副组长 李 刚 区住建委党组副书记

  张青松 区住建委副主任

  区住建委质量安全科、物业服务指导中心、监督站全体成员担任小组成员。

  2019年住建系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在区住建委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始终坚持"条块结合、专群结合"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的宣传工作格局;按照区政府烟花办(以下简称"区烟花办")总体部署,区住建委制定此方案,并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宣传引导工作;督促各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督促和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相关法规宣传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阶段划分及阶段目标

  工作共划分三个阶段:

  (一)普法宣传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上旬)。围绕我区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大兴区六环路内所有区域(含六环主路)【东至通州区交界线、西至房山区交界线、南至六环路,北至丰台、朝阳区交界线】,以及六环路外的天宫院街道、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辖区【东至京开高速路(含主路)、西至明川大街(含)、南至魏永路(含)、北至六环路】。以上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要远离建筑工地周边30米等十六类禁放点。重污染期间禁放等重点内容,通过媒体网络、楼宇电视、标语横幅等宣传方式,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确保全区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物业小区广大群众知禁放通告、知禁放区域,知可燃放区域,实现家喻户晓、社会周知。元旦前,要围绕上述"全年禁放区域"、"杜绝非法烟花爆竹"等内容开展重点宣传发动。

  (二)集中宣传阶段(2019年1月上旬至2月初春节前)。围绕"严守禁放新规,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为主题,各集团、总公司要认真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通过进工地宣传、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等宣传,确保严守新规定;要突出"腊月二十三(1月28日)、除夕(2月4日)、初五(2月9日)、正月十五(2月19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大兴区六环路内所有区域(含六环主路),以及六环路外的天宫院街道、生物医药基地管委会辖区【东至京开高速路(含主路)、西至明川大街(含)、南至魏永路(含)、北至六环路】。以上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固化宣传阶段(2019年2月中、下旬至年底)。2019年春节过后,要重点围绕禁放区域内,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奠基等,各企业要严格遵守禁放规定,区住建委将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和检查,严执法、抓典型,巩固前期宣传效果。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工作

  在元旦春节前,各工程施工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滚动电子显示屏等形式,组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学习《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熟悉禁放区域,明确知道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要借助施工围挡或周边围墙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对周围居民宣传"新规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禁限放宣传,通过标语横幅、入户宣传、发放一封信、楼宇电视、海报展板、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全面开展禁限放宣传,确保广大业主、住户知禁放新规、知禁放区、知限放时间,实现家喻户晓,严守新规定。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有序、安全燃放"。

  (二)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同时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建筑工地周边30米范围内的巡查看护工作,对违规燃放者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

  禁放区域内的各物业服务企业,须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合理安排值守人员,确保重要时间节点24小时应急值守。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全面落实可燃物清理、湿化阻燃工作。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增加人力、物力重点看护。

  元旦春节及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工程参建企业应急抢险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三)强化监督执法,督促企业抓好责任落实

  区住建委在除夕和元宵节前,将对在建工地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各企业须严格"明确禁放部位、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落实部门、明确看护力量、明确看护措施"要求,抓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的"八个责任"落实。区住建委重点查看带班值班人员、巡查看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消防设施及水源是否能用等,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工程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区住建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组织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各企业要把深入、扎实的宣传工作作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围绕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分阶段、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引导,要立足"网上网下"两大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广告等传统媒体和手机微信等自媒体的宣传平台,按照通俗化、平民化和人性化的宣传方式和全覆盖、立体化和高频次的宣传标准,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努力实现共治共享的宣传效果。

  (三)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元旦春节及元宵节燃放期间,区住建委将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在正面引导的同时,要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法规的严肃性,进一步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市民,推动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