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米店街道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常态化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1-02 00:00 打印 【字体:

各位居民:

  根据市、区相关部门工作要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要形成常态化登记,高米店街道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固定采集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采集时间:2019年1月3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采集对象: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士官

  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职工

  5、复员军人

  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7、残疾军人

  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申报材料:

  请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报时携带并主动提供下列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提供)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残疾军人、伤残民兵民工提供)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立功受奖证件

  7、优抚证件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对于常态化工作期间外省市人员的异地采集,需出示居住证后,予以采集。

  采集信息按照户籍地划分,由于系统不完善,外省市人员信息,不能及时发送,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60200762

  高米店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