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工作措施的通知(失效)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19-04-01 00:00 打印 【字体: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29日区住建委组织召开的2019年大兴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扬尘治理工作部署会要求,吸取2月28日朝阳区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教训,结合2019年第二季度气候特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背景、建筑行业自身特点和我区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区住建委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请各参建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序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火灾事故发生概率较高

  二季度气候干燥、风力较大、柳絮较多。施工现场吸烟、违章用火、不当作业等行为极易埋下火灾的隐患,且工人违章进行电器焊割、电气线路私搭乱接、私自使用违规器具进行施工等现象时有发生,如果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管不到位,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二)大风天气易产生事故隐患

  二季度是大风天气频发的阶段,这将会给安全施工带来一定隐患, 各参建单位须在大风预警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预警期间的防范措施和检查力度,特别是在吊装作业、脚手架、临设安全管理方面,一旦疏于管理,容易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于此同时,大风天气不利于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特别是处于土方施工阶段的工程,如果扬尘措施不到位,极易造成空气污染。

  (三)汛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季度6月份我市将进入汛期,雷雨天气多发。近几年年雷雨天气呈突发性,且具有强度大、次数多等特点,对建筑工程,特别是对正处于土方开挖及基础施工阶段的在施工程的安全影响较大,容易引起坍塌、窒息、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四)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难度大

  二季度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品变质、受细菌、蚊虫的污染可能性也随之增大,且工地食堂卫生条件有限,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难度也随之加大,施工单位如果忽视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极易引发群体食物中毒事件。

  二、第二季度工作措施

  (一)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组织塔式起重机械专项检查

  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规定》(住建部37号令),各参建单位须认真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论证。加大危大工程隐患排查力度,检查基坑、模板工程、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及“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实体防护情况。

  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在用塔式起重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京建发〔2019〕131号)安排,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以及项目部相关业务部门,并会同监理单位、设备产权单位、拆装单位及有关单位对在用塔式起重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4月20日前,所有在用塔式起重机至少检查一遍,确保无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3月份以来,全市在施工程发生1起火情,造成了财产损失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要引以为戒,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及时清除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问题。确保施工现场在醒目的位置设置禁火标志,并且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有效、齐全。

  要按照市住建委制定的《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三自活动”专项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把“三自活动”作为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任务,督促指导从业人员对照风险指南广泛开展隐患自知、自查、自改行动,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监管,不继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现场管理,消除大风天气安全隐患

  1.施工单位应制定大风天气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教育职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防范能力,抓好检查落实。严格落实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塔吊顶升、建筑物拆除等作业;五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停止大模板吊装、停止使用吊篮;六级及以上大风,停止吊装作业,停止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使用。加强对脚手架结构安全检查频次,确保架体安全可靠。围档、办公室、宿舍等临时设施,采取加固措施,确保轻体板房牢固、可靠。

  2.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遇有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冒险施工,确保大风天气建筑施工安全。

  (四)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推动工程项目“双控体系”运行

  今年是巩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成果的重要一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北京市大兴区建设领域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要求,高度重视持续推进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自改的原则,各单位要对施工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30日前,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是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重点推进的一项任务。从四月份开始,市、区住建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将工程项目双重预防工作及“双控平台”填报工作列入必查项,重点检查“双控平台”上还没有数据或少的工程,通过通报、约谈、告诫等方式督促落实工作,对整改不及时,情节严重的项目和企业一律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9〕3号)第四十六条暂停在京投标资格。

  (五)全力管控施工扬尘,持续开展扬尘治理工作

  2019年,按照《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大兴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各施工项目还要坚持扬尘治理高标准、高要求:

  一是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教育工人落实“六个百分百”、应急预警措施等内容,抓好土方、护坡等分包单位施工过程扬尘治理工作。

  二是全区符合安装条件的施工现场必须在土方开挖前100%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施工单位必须保障视频监控系统100%通视,建立扬尘治理工作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环保员岗位,并及时到区住建委进行备案。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施工机械并建立台账。

  三是严格实施“六个百分百”控尘措施,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范围实行“三包”,全区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要100%安装高效洗轮机,消除出土工地车辆车轮带泥上路现象。施工单位要保证建筑垃圾消纳证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5号文精神,落实“进门查证、出门查车”检查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空气重污染期间应急响应检查工作。施工单位要及时悬挂公示牌,落实相应等级控尘措施。

  (六)加强施工现场防汛工作,保障汛期安全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借助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好汛期应急演练工作。

  2.加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进入汛期前,各项目要对施工现场的宿舍、办公室、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该加固的要进行加固,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及时撤离人员并予以拆除,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3、确保工程实体安全。尤其加强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参建三方在雨前雨后重点对深基坑、塔吊、脚手架、临时用电等部位进行全面排查,不带隐患作业,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七)规范食堂管理,抓好食品卫生安全

  1.施工企业要加强对食堂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采购食品及相关产品必须做到索证索票齐全,并做好采购验收登记工作,完善食堂采购、制作、消毒及卫生管理流程。

  2.严禁加工制作冷拌菜;严禁加工制作豆角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严禁生熟混放,避免交叉污染。

  3.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定期对工地食堂进行清洁和灭菌;要求设置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配备有效餐具消毒设施及通风、排烟装置。

  (八)密切关注预警信息,强化应急值守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值守工作,根据实际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施工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我委和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类预警信息,并按照预警级别的要求,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严格执行预警天气值班、带班制度,24小时确保通讯畅通,收到预警信息要自动立即启动相应级别预案,工地如遇险情及时逐级上报。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