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9-08-06 00:00 打印 【字体: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和谐社会新风尚,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区创城办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自7月起,通过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宣战专项行动。协调各相关单位,改善在文明礼仪、交通秩序、公共环境、公共设施等方面的不文明现象,抵制不文明行为。在全区内形成"人人评说陋习,人人倡树文明"的浓厚氛围,树立"人人讲文明,人人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活动安排

  (一)投选"10大不文明行为"阶段

  通过区级融媒体向全区发出"大兴区10大不文明行为"征集投选活动。(附部分不文明行为供参考,见附件)各单位、各镇街通过新媒体宣传手段,发动群众有组织地参与投选。创城办对征集到的结果进行归纳整理,按照投选比例确定"大兴区10大不文明行为",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对票选率较高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治意见。

  完成时限:2019年8月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宣传教育阶段

  1、在电视、广播、大兴报等传统媒体设立"文明大兴"专栏、专题、专版大力宣传创城知识、公共文明礼仪知识,以及生活中出现的良好行为习惯典型。在公交站、宣传栏、社区、报刊亭刊播创城标语和宣传画,在公交车上播放相关公益广告和宣传短片。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交通局、各镇街

  2、发挥新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向不文明宣战"、"文明大兴"等话题内容,针对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陋习,借助"大兴网友"力量抨击不文明现象。设立"文明大兴随手拍"板块,捕捉日常生活中良好行为习惯,各镇街官方账号搜集整理,进行转载表扬;设立"文明大兴曝光台"板块,针对不文明现象,各镇街官方账号搜集整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

  3、通过秒拍、抖音等短视频载体,针对不文明行为,拍摄文明礼仪公益小短片,或居民群众日常出现的不文明现象安全宣传教育片,正反两面引发群众共鸣,使市民对照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制摒弃陋习,提高文明素质。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

  牵头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互联网志愿服务协会、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各镇街

  (三)集中整改提高阶段

  1、开展"专项整治周"、"专项整治月",针对确定的"大兴区十大不文明行为",逐个进行专项整治,抓住重点问题,逐个击破,阶段性"攻坚一个问题"。交通、城管等部门建立不文明行为整治工作机制,强化不文明行为的法制约束力。在文明礼仪、交通秩序、公共环境、公共设施方面,相关单位对破坏公共设施、乱闯红灯等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在禁烟区吸烟不文明行为进行高限处罚。

  完成时限:2020年2月

  牵头单位:区创城办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交通支队、区卫健委

  2、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不文明行为整治,安排公共文明引导员队伍在主要路口针对自行车、行人闯红灯及汽车不礼让行人等行为采取劝诫、警示;安排社区志愿者成立巡查小组在辖区内进行巡视,针对遛狗不牵绳、宠物随地便溺,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劝阻。

  完成时限:2020年2月

  牵头单位:区文明办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协调办、各镇街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着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原则,切实把不文明行为整治行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区的一件大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行动各项措施落地。各单位、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列入工作日程,明确任务目标,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确保重点突破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形成整治行动的工作合力,确保在解决群众"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市民文明素质方面实现明显提升,推进创城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工作闭环,保持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常态化管理,在全区形成集中整治热潮,力争达到较好效果。

  (三)及时反馈与总结

  各镇街形成巡查监督小组对市民的公共行为习惯进行监督,鼓励市民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在广大市民中传播文明理念、倡导文明行为,提升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建设良好人文环境。针对不文明行为治理情况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进行工作反馈与总结。

  附件:部分不文明行为选项

  1、行人、非机动车乱闯红灯、横穿马路

  2、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说脏话、粗话

  3、遛狗不牵狗绳或宠物便溺不清理

  4、车辆乱停、乱放占道、随意鸣笛

  5、堵塞消防通道或破坏消防设施

  6、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共设施

  7、开车玩手机、不礼让行人

  8、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

  9、公众场所赤膊、醉酒闹事

  10、乱贴小广告、景区乱涂乱画

  11、拒绝给老幼、孕妇让座

  12、乱丢垃圾、垃圾不分类

  13、候车插队、随地吐痰 

  14、制造噪音深夜扰民

  15、践踏花草破坏绿化

  16、高空掷物

  大兴区创城办

  大兴区创城委人文环境建设指挥部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