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兴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19-12-13 10:39 打印 【字体: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顺义区牛栏山镇“12.3”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和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区住建系统立即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现将《大兴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大兴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联系人:王冬;联系电话:69251194)

  附件:

  大兴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开展好大兴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大兴区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双结合的长效机制,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一)综合整治。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安全责任缺位的问题。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责任制规定》不到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3.隐患排查不扎实的问题。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二)细化内容。

  1.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使用。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未制定风险识别与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施工现场使用的乙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2.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动火动焊、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敷设不规范,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3.冬季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防高坠、防触电、防坍塌等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一步明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煤火、明火取暖或为混凝土加热保温。

  4.液化石油气安全整治。结合正在开展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综合执法行动,重点整治建筑工地使用场所(如食堂等)气瓶间设置不合格、超量存储气瓶,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问题。结合施工外力破坏燃气管线治理,重点整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前未登陆“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线安全防护信息沟通系统”发布作业信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制定燃气管线保护方案,现场作业人员未落实燃气管线保护方案野蛮施工,实施挖掘作业时监理不到位等问题。

  5.建筑市场行为管理。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

  三、工作部署安排和主要任务

  纳入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统筹推动,作为2020年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从2019年11月25日开始到2020年2月25日结束。

  (一)准备阶段(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15日)

  1.周密部署

  大兴区住建委结合职责分工和行业特点,制定印发《大兴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本方案整治内容,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亲自查,严禁走形式走过场。

  2.发动宣传

  各项目要充分利用现场围挡、电子滚动显示屏等资源,通过多种渠道和平台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使每一名从业人员都能受教,营造全员参与的良好宣传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2月20日)

  1、自查自纠。各单位对照本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整治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作风不严不实、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有效治理。

  2.排查整改。大兴区住建委将对全区在监在建工程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围绕《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贯彻落实,按照本方案明确的重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曝光。

  (三)进行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2月20日至2月25日)

  各单位要全面梳理隐患整治情况、整治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强化日常排查,防范隐患反弹;对集中整治工作中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将采取局部停止施工等措施,直至隐患清除彻底后,经复查合格方可继续施工作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统筹。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项目负责人要亲自抓,结合本方案,细化明确集中整治工作内容、标准、措施、进度、责任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要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覆盖排查,发现隐患要全部上账、彻底清理、严防反弹。

  (二)严格执法检查。大兴区住建委在整治期间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风险管理失控、方案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不贯彻、不落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未按要求建立隐患台账的企业,将采取约谈、曝光、纳入联合惩戒等手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取消其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