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住建系统2020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禁放工作,现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几点工作要求,请各参建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春节期间,各参建单位需加强值守,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并确保通信畅通,除夕、正月初一、初五、十五等节点必须有主要领导带班。
工地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并安排专人对工地及周边30米范围进行盯防,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要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要及时报警。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二、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严防煤气中毒和火灾事故。各参建单位需强化隐患排查整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分类存放,设有明显标识,并有专人负责。宿舍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仓库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正确使用取暖设施,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宿舍内及施工现场均严禁使用明火、煤火取暖或加热保温混凝土;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用电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巡查,防止发生烟气中毒和引发火灾事故。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附件: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确保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运行安全畅通,切实维护我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全面实现蓝天保卫战既定目标,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及空气、噪音污染,为辖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关于公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和空军南苑机场净空保护区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我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对发生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区政府各相关执法单位将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对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三、本通告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2018年12月12日公布的《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京兴政发【2018】3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