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优秀案例——魏善庄镇某园区消费纠纷一案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19-07-30 15:07 打印 【字体:

  2018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居民赵某因儿子结婚需要通过广告宣传找到了大兴区魏善庄镇某园区,参观过程中看到其提供的场地内可以举行草坪婚礼,且园区内住宿、餐饮都在一起,便交付了四万五千元的保证金,签订了合同,婚礼定在2019年6月举行。

  2019年,由于大兴区集中开展大棚房整治工作,经查该园区内住宿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后园区根据要求自行对园内住宿区域房屋进行了拆除。因赵某的许多亲戚都是从外地赶来参加婚礼,需在婚礼前一天入住。如果园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住宿,赵某的婚礼将无法正常进行。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赵某到魏善庄镇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联系镇里的村居律师、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司法所的专职调解员共同参与了此次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5月27日,赵某和园区就赔偿方案达成了一致,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一是园区同意退还赵某的保证金45000元。二是园区同意赔偿赵某各项损失共计24000元。三是合同自园区给退还保证金和给付赔偿金后自动终止。四是双方当事人今后不再就此事主张任何权益。调解协议签订的当日,园区在签订合同后通过财务直接将69000元打入了赵某的指定账户,双方就此握手言和,事件最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