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校路街道2020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审核实施细则

来源:林校路街道  日期:2020-05-06 13:16 打印 【字体:

  根据《大兴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意见》文件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林校路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审核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居住在林校路街道辖区内,拟在我辖区各小学上一年级的非京籍适龄儿童。非京籍适龄儿童父母应先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入学申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到相关部门办理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手续。

  一、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在林校路街道辖区内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适龄儿童父母在林校路街道辖区内有自住房且正式入住的。商住办公用房不作为自有住房,不予审核。对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不作为入学资格审核条件。

  审核所需材料:住建、规土等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及购房发票(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为准);社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无违建、无群租房证明。住所应适宜居住,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审核部门:所属社区居委会

  (二)适龄儿童父母在林校路辖区内租住房屋的,须在2019年1月至今连续在林校路辖区内租住(16个月)。

  审核所需材料:1.居委会开具的已在此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6个月、房屋无违章建筑、无群租房、出租方与承租方无非法经营证明的居住证明;2.出租方与承租方身份证;3.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的提供购房合同)房主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4.历年已缴纳个人出租房屋税凭证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审核部门:林校路街道平安建设管理办公室(流管办)

  (三)适龄儿童父母在林校路辖区内租住单位公房的。租住商用办公用房、地下室的不予审核;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转租租房证明无效,不予审核。

  审核所需材料:公房所属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无违建、无群租住房证明及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住所应适宜居住,能够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审核部门:所属社区居委会。

  二、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父母提供的务工就业证明均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适龄儿童父母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须符合一方受雇于林校路街道辖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在大兴区区域内就业。且自2019年1月1日起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15个月以上的。

  审核所需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务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自2019年1月1日起连续正常缴纳15个月以上社会保险清单。

  审核部门:林校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二)适龄儿童父母为个体工商户的,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审核所需材料:本人2019年1月1日前在林校路街道区域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自2019年1月1日起连续正常缴费15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清单。

  审核部门: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政街工商所

  (三)适龄儿童父母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审核所需材料:2019年1月1日前在林校路街道区域内注册的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自2019年1月1日起连续正常缴费15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清单。

  审核部门: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政街工商所

  (四)适龄儿童父母为股东或合伙人的。

  审核所需材料:应提供2019年1月1日前在兴政街工商所备案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自2019年1月1日起连续正常缴费15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清单。

  审核部门: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政街工商所

  三、 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一)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

  审核所需材料:提供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和适龄儿童本人页,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须保持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结婚证及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部门:所属社区居委会

  (二)超龄儿童

  审核所需材料:与适龄儿童审核标准一致,同时需提供《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此表采用林校路街道统一印制的规范文本),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等,并承诺该超龄儿童未在任何学校入学,没有学籍,若信息虚假后果自负。

  注意事项:超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5月22日前的工作日到林校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办公室提交审核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到现场审核材料,此类情况尽早办理。

  审核部门:林校路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

  四、 在京居住证(卡)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需连续持有林校路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不予审核。

  审核所需材料:截止2020年4月30日,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需连续持有林校路派出所制发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满一年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地址必须与实际现住址相一致;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前后不超过10天为有效)。

  审核部门:林校路派出所

  五、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审核。

  2.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因提供虚假证明,造成相应后果,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3.对上述相关要求需要咨询的可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拨打电话81295163或加入QQ群:523569528进行咨询。

  4.以上“审核”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各审核部门电话及办公地址

  1.兴政街工商所电话: 69242094

  办公地点:大兴兴政街10号(黄村一中西侧)

  2.林校路派出所电话:69201110

  办公地点:林校路车站北巷

  3.林校路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流管办)电话:81295133

  办公地点:林校路街道办事处五楼511室

  4.林校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81297092

  办公地点:黄村西大街30号

  5.林校路街道入学办公室电话:81295163、81293884

  办公地点:林校路街道办事处北二楼2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