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大兴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0-03-20 13:31 打印 【字体: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兴区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为全力做好2020年大兴区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大兴区印发实施了《大兴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京兴政办发〔2020〕8号)。

  一、背景情况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冲刺之年。为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20〕8号)精神,区政府印发实施《大兴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具体包括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

  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工程减排与管理减排并举,污染防治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措施细化、量化、具体化、责任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继续深入实施“一微克”行动,聚焦扬尘、重型柴油车、生产生活源治理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统筹推动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持续改善本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聚焦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领域,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行动计划要求

  全面落实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提升治理能力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抓好源头防控,精准施策

  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是尽最大努力改善空气质量,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三年滑动平均浓度继续下降;降尘量控制在6吨/平方公里·月左右;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粗颗粒物(TSP)年均浓度同比持续下降

  二是推进水环境质量巩固改善,地表水国家和市级考核断面达到考核标准,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

  三是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

  一是深化扬尘污染治理

  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工作意见,建立职责明晰的扬尘管理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监管机制,加强各行业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实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共享。实施“以图治尘”、“以技治尘”、“以路治尘”管理,运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动态识别、掌握各属地裸露地表面积以及变化趋势,查找问题根源,全面推进扬尘治理新技术的引入和应用,强化各行业部门管理、监督、执法等方式,破解道路积尘严重问题。实施降尘量及粗颗粒物量化考评机制。建立各属地粗颗粒物(TSP)浓度与执法量相衔接的通报机制,强化交叉执法,对粗颗粒物(TSP)浓度排名靠后的属地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

  二是深化移动源治理

  坚持“换、限、查、管”并举,继续聚焦重型柴油车,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做好《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宣贯实施工作,强化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及日常检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源头治理,逐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规范化管理。落实北京市《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严格执行国三标准柴油货车全区范围限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等政策。全年在进京路口和主要道路完成13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检查,入户检查1万辆次。新增或转入的全部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要符合国六(B)标准

  三是深化生产生活源监管

  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为重点,加强源头、过程、末端全过程管控。聚焦生产生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完成国家和本市下达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指标。组织完成医药制造、化学品制造、印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国家《名录》规定的行业“全覆盖”。推进5家重点行业企业通过科技手段完成“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完成56家汽修企业治理改造。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专项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餐饮专项执法,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贯穿全年的餐饮业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全年检查数量不少于3836家次。

  四是巩固能源消费清洁化

  巩固“无煤化”成果,确保群众清洁温暖过冬,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8%以上,清洁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97%以上。加快推进电气化进程,构建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为辅助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大力度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

  五是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

  落实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完善“一厂一策”减排措施,协调各行业部门、属地共同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建立区级空气重污染分级强化管控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本地污染排放。

  六、强化基础保障能力

  强化科技创新,提升监测监管能力,开展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大气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二)碧水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

  一是保证饮用水安全

  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完成万人千吨以上(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重点对可能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的风险源进行清理整治。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定期监测、评估。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逐步公开镇级、村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二是深化水环境治理。全面梳理河湖水环境治理中存在问题,制订并实施“大兴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水环境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以上。开展全区入河排口整治工作,确保形成有效监管。完成新建污水(再生水)管线和雨污合流管线改造任务。加大再生水利用量。全区城镇污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置。实施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强化证后执法,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工作效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持续开展雨水管网“清管行动”。确保本区已治理的黑臭水体巩固整治效果,实现长治久清;加快推进小微水体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内容,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快重点流域治理,力争本区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三是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水生态保护。完成44个村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村庄覆盖率达到50%以上。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区农村公共厕所基本达到相应等级标准。探索农村生态治污新模式,完成安定镇农村污水处理(生态治污试点)项目建设。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自净能力。

  四是完善水环境管理机制。加强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统筹全区河湖水环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河湖环境问题并予以协调解决。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建立问题发现、移交、处置、反馈长效工作机制。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对相关部门、镇(街道)水质改善和年度工作情况开展评价。对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市后10位的镇(街道),采取通报、督查、约谈等手段,督促加快水环境问题治理。在建立覆盖到村(社区)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基础上,对村(社区)的水环境质量开展监测评价。

  (三)净土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

  一是开展土壤详查和监测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重点工业园区、未利用地和土壤背景点详查任务,实现土壤环境监测、农用地分类管理相关数据的信息共享;完成行政区域内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

  二是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突出“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制度,将土壤状况纳入建设项目环评内容;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明确企业的法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将重金属排放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限制新、改、扩建排放重点重金属的工业建设项目;制定化肥农药减量年度工作方案,合理引导高品质有机肥施用,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同时,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回收综合处理机制,回收率达到80%以上,地膜覆盖面积实现零增长;进一步完善垃圾堆放点规范管理,对2018年和2019年已验收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复验,确保整治成效。

  三是强化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开展关停企业原址用地筛查,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疑似污染地块以及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须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机制,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调查报告评审,加强土壤污染风险地块环境管理;完善土地使用权回收、土地用途变更审查等环节的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纳入网格化城市管理平台,禁止实施开发建设活动。

  四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调整更新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实施分类管理。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对受污染耕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阻断或减少污染物进入农产品可食部分,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管理土地复垦,全面落实新增用地的分类管理

《大兴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一图读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