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北京市大兴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问:领导小组成立的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答:2004年国务院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每5年开展一次经济普查,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2023年开展的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2023年1月7日,市政府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政发〔2023〕2号),明确市政府将成立北京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各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
2023年3月28日,区政府印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京兴政发〔2023〕6号),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优化提升我区发展动能,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为持续提升现代化平原新城治理水平,奋力推动新大兴新国门建设提供坚强统计保障。同时明确区政府将成立大兴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国家和北京市先后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为保证普查工作的有效领导,大兴区政府决定成立大兴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区第五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的开展。
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领导小组负责大兴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问:领导小组的机构组成是什么?
答: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洋同志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由有关部门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全区经济普查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属地和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