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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大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大兴区政府印发实施了《大兴区村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方案》(以下称为《划分方案》)。
一、背景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大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大兴区对52个村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源保护范围划分工作,结合村级分散式水源地实际情况和管理现状,参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南(试行)》,形成《划分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水源保护范围加强日常监管,全面保障饮用水安全。
三、主要内容
一是开展村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分工作背景。二是大兴区村级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汇总表及示意图。52个村级分散式水源保护范围为以水源井为核心的30米范围。
四、实施时间
《划分方案》于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