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及临空经济区建设,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机场建设地区及临空经济区劳动者,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和周边建设地区特殊就业扶持政策的批复》(京人社就复〔2018〕397号)精神,结合实际,大兴区制定了《用人单位招用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建设地区及临空经济区劳动者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下面我们通过问答形式带您快速解读政策。
1.政策补贴对象有哪些?
答:《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2〕308号)规定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公共管理服务项目、村集体组织公益性项目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未经改制的村集体经济实体不列入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2.招用哪些人员可以申请此项补贴?
答:招用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礼贤镇、庞各庄镇、安定镇、魏善庄镇、采育镇、长子营镇户籍劳动者,在享受市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基础上,可申请享受此项补贴。
3.申请政策补贴的条件有哪些?
答:招用七镇进行了失业登记的"4050"人员、低保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人员、本市分流职工及其他失业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4.政策申报的时限和申报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答:申报时限应于履行劳动合同满半年或一年的次月起90日内在北京市促进就业政策网上服务平台系统提出政策补贴申请,首次申请逾期的,后续将不得申请。
申报地点为企业注册或经营所在区人力社保局,申请超期部分补贴的需要到大兴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相关材料。
5.政策申报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本政策补贴采取与308号文件、264号文件"合并申请、分级拨付"的方式申请审批。用人单位申请308号文件、264号文件规定的补贴同时,按照北京市促进就业政策网上服务平台系统的提示,提出本政策补贴申请。
申请超出308号文件、264号文件规定期限的补贴,应于履行劳动合同满半年或一年的次月起90日内在北京市促进就业政策网上服务平台系统提出补贴申请,并向大兴区人力社保局提交相关材料。
6.政策补贴标准和额度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按照308号文件和264号文件规定招用人员,享受最长不超过5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可同时再享受每人每年2000元岗位补贴。按照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测算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每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合计可达到22000元左右;
用人单位按照308号文件和264号文件规定招用人员,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保险补贴的,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再延长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社会保险补贴,在批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可同时再享受每人每年5000元岗位补贴。按照2017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进行测算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每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合计可达到19000元左右。
7.政策执行的起止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答:本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止。
8.政策有疑问如何咨询?
答:可以到大兴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或拨打咨询电话81296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