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作出的关于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力刚灵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缤智凯恩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卫振旻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胜康尤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丰宁凯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双裕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欣瑞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隆客华商贸有限公司、北京辉茗庆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浩安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八珍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红岳宇青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旺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绘智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望江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峪华庄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滔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采辛岚宇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佳嘟新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辉鸿兴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达正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坤宇冠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佳宏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宝仪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升宇奇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翠钰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天蓝风青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香雅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珂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冠旭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萌建孟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诺润扬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嘉然鑫商贸有限公司、北京铭缘沐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丰全利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莱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迈铭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锦永凯创广告有限公司共39家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附件),因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现予以公告送达。如对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
(联系人:赵若愚、任国柱 联系电话:010-6925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