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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0日我局作出关于京兴市监撤字〔2024〕第026号《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因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及全部相关利害关系人,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及全部相关利害关系人未行使陈述、申辩及听证权,也未作其他任何表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哲强、许辰辰 联系电话:010-60293622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4月10日
附件: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京兴市监撤字〔2024〕第02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