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系统的信息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安全。现将拟注销登记的设备信息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30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信息(2025年第三批).xls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联系电话:010-69267035,邮箱:dxjts@scjgj.beiji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