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公告送达(北京长隆洪升商贸有限公司)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06-11 10:22 打印 【字体:

  2024年9月4日,我局对北京长隆洪升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的行为启动调查程序。2025年5月15日,我局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京兴市监撤字〔2025〕第032号),因该《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本局联系人:高翔、贺守宾 ;联系电话:010-69254218

  附件: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京兴市监撤字〔2025〕第032号).doc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