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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奥凯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未按规定变更住所地行为启动调查程序。因调查需要,我局向当事人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因《责令改正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达 成功 联系电话:010-89287461
附件:责令改正通知书(奥凯航空有限公司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