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公告送达(申光宁远(北京)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李磊、王新刚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6-02-24 11:15 打印 【字体:

  2025年8月29日,我局对申光宁远(北京)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冒用申浩栋个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展开调查程序。2026年2月9日,我局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京兴市监撤字〔2026〕第010号),因该《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本局联系人:高翔、贺守宾 ;联系电话:010-69254218

  附件: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京兴市监撤字〔2026〕第010号).doc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