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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我局对北京恒兴顺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备案)的行为启动调查程序。因调查需要,我局向当事人北京恒兴顺昌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法定代表人牛宇、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刘春艳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制发《询问通知书》(京兴市监经开询通〔2026〕022号),因《询问通知书》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现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何学军、赵佳琪
联系电话:010-61285384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