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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4日,我局对北京皖北巨龙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启动调查程序。2026年6月4日我局作出京兴市监处罚〔2026〕3233号《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及全部相关利害关系人,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石青云、李维波
联系电话:010-69253790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doc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6月05日